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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會報訊(客戶端記者 謝燃岸)2月22日,有媒體報道「雲南藍孔雀被嚇死,因遭搭客強抱拔毛攝影」,讓人心裏五味雜陳。不文明現象總給旅遊景點帶來惡夢。
2月23日,華西都會報客戶端記者從成都市城管委得悉,2月20日,在成都新都區公園路老藏書樓旁,一尊背書包的學生石像,被人歹意將臉部和肚臍眼、襠部噴上了紅色墨跡,將好端真個「三好學生」惡搞成了怪異小醜。
「不知道是誰人弄的,實在太不像話了,孩子們看到怎麼辦。」家住附近的王大爺特別很是氣憤,都區城管局接到投訴后,立即吩咐消磨專人前去現場進行處理。工作人員對污染的石像及周邊牆體上的噴塗進行清洗和打磨等潔淨處置懲罰,花了近2個小時才將石像恢復原貌。
提醒:
亂刻亂畫個人將被罰款
憑據《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建(構)築物立面、門窗、橋樑、護欄、電(燈)桿、樹木、路面及其他舉措措施或者戶外公共場所懸挂、張貼、描繪、噴塗、散發宣傳品、標語。因重大慶典、節日或其他非凡環境確需且自張掛或設置口號、宣揚品的,該當報經城市經管部分核准,到期后自行實時斷根。
違背前款劃定的,充公其披發的宣揚品,責令期限斷根吊挂、張貼、描繪、噴塗的宣揚品及口號,對小我處以一百元以下罰款,對單元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過期不排除的,代為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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