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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馮珮汶/台北報道
出國搭飛機旅遊,經常因為天候、航班調劑等各類身分致使耽擱,進而衍生許多消費爭議。交通部民航局今(16)日就宣布將要修正「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及「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將來若班機耽擱超過5小時,航空公司必須全額退費並免收手續費,最快9月中旬實行。
民航局副局長方志文默示,日前針對復興航空無預警停飛影響眾多搭客權益,將要進行相幹條例修法,參考日本作法,若航空公司暫停或終止國內航路,應檢附訂位乘客措置作為及消費者庇護辦法陳報民航局轉送交通部核准,並於核准後60日始得實行。
▲民航局副局長方志文。(圖/記者馮珮汶攝)
而航空公司要暫停或終止國際航路,也應於生效前60日檢附前揭處置作為及消保措施陳報局航局轉送交通部備查,若航空公司未依規定管理,將開罰60到300萬元不等的罰鍰;但如遇弗成抗力因素導致航線暫停或終止,得不受60日限制。
別的針對航班延誤,民航局也接獲民眾信件投訴,針對不少消費爭議,為了民眾權益,民航局也參照歐盟規定,規範若航空公司(包含便宜航空),若航班延遲跨越5小時以上,乘客可以向航空公司申請全額退費、且不得收取手續費,但條件是乘客並未接管航空公司其他放置。若是像觀光社采辦機票的民眾,也得要別的再向旅行社扣問相幹退票事宜,每家標準不一。
本文來自: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53203LV LV包包 LV官方網站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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